電電租專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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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環經濟
銷費者!在共享的時代,我們邊買邊賺

 

無獨有偶地,在台灣,有個「電電租」共享平台,以出租家電為最主要的業務,兩個創辦人都是全職媽媽,因為一同參加了創造被動收入的課程結識、共同創業。許多人在購買家電時總會有幾個困擾:其一,昂貴的電器沒有試用過不確定是否真的需要、適合,抑或只是虛榮心作祟又買回了一個「閒置資產」回家;其二,有些家電使用的頻率實在太低,但在某些時刻又覺得非用不可,如幫兒女舉辦派對想使用冰淇淋機自製適合孩子們的健康冰品(又可以在家長間引起話題),但狠下心來買一台好像一點都沒必要,因為除了特殊節日,好像完全不需要這個家電,擁有只是浪費收納空間。
 
「少用的家電,以租代買;想買的家電,試用後買」他們讓想要租用的人以低價向擁有家電的人租借,擁有家電的「電租公、電租婆」能藉著家中既有的家電得利。
 
再者,如中國版的Uber「滴滴打車」,也是透過媒合司機與乘客所推出的交通服務,甚至連「搭順風車」也在他們管轄的範圍之內;白天版的Airbnb──英國Vrumi公司,讓一些人的家成了另一些人的辦公室,人們可以在這個共享平台裡租用別人白天的家當作工作場所,屋主就跟Airbnb一樣,能從騰出自己的閒置空間給他人使用裡,賺得一些外快。
 
然而,說了這麼多共享經濟的好處,仍然不免發現共享經濟平台中,三種角色中:供應者、平台、使用者,供應者和平台獲得最大的利益,對供應者來說,它付出零成本,收到的所有金額都是淨利,即使有的時候收入來源不穩定,也並不會造成損失;而大部分的共享平台方也因為幾乎沒有庫存、管銷的壓力,而僅靠和消費者、供應者收取平台維運、手續費、服務費等費用生存,而消費者享有的好處除了享有比較便宜的價格,在其他方面是相對較為無感的,如果,消費者的參與本身就能為自己帶來回饋呢?這並非不可能。
 
當買東西還可以得現金,你要,還是不要?
 
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驗:在一家實體或網路商店上買到了自己很喜歡的東西,發自內心地覺得想要分享給朋友、家人,逢人就說它有多好,說到親友都懷疑你是不是接了業配,但其實你沒有接到業配,也不會因為大家為了你的推薦決定去跟店家買來試試看,而賺到任何費用,僅僅就只是單純的真心分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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